(1)廢氣:項目廢氣主要包括燃燒廢氣、含塵廢氣等,分別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。 (2)廢水:生產廢水、生活污水排至湛江鋼鐵中央水處理廠處理,不新增全廠廢水及水污染物排放量。 (3)聲環境:采用減振、消聲等措施降低噪聲,廠界噪聲達標排放。 (4)固體廢物:廢活性炭、廢鐵質包裝物、廢油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或自身綜合利用,干法除塵灰、濕式除塵泥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依法依規處置。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。 (5)土壤和地下水:廠區分重點防滲區、一般防滲區,分區采取相應防滲措施。 (6)環境風險:加強管理,嚴格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,防止環境風險事故發生。 |